每年7月政府開徵機車及自用汽車汽燃費,卻往往有人欠繳,如果民眾以後再欠繳,一旦欠繳金額累計達新台幣900元以上,將被處300至3000元罰鍰,恐得不償失。

立法院交通委員會13日通過提案,修正《酒店工作公路法》,汽車所有人欠繳汽燃費金額累計達新台幣900元以上,處300至3000元罰鍰。據《中國時報》報導,交通部公路總局今年3月寄發101、102及103年機車汽燃費繳納的逾期處分書,總計118萬件,立委收到陳情,有人欠繳167元卻被開罰600元,不符合比例原則。

民進黨立委鄭運鵬表示,小客車汽燃費開徵額最低為1440元、最高1萬5720元,罰款最高分別為1800元及3000元,比例最低僅19.1%;但撇除重型機車,大多機車為150CC以下,開徵額只有300、450、600元,最高罰款卻是600元,比例分別為200%、133%、100%,顯然過於嚴苛,使機車族產生很重的相對剝奪感。

鄭運鵬認為,汽燃費依行政程序法可移送強制執行,不擔心收不到汽燃費,但對許多民眾因酒店工作個人因素、戶籍地與居住地不同時,常無法如期收到繳費通知,至逾期未繳受罰,徒增民眾負擔。尤其對使用機車的勞工階層,顯有不公,因此在第75條增列條件,欠繳金額達900元以上,主管機關才得以開罰。

報導亦指,依目前機車汽燃費收費標準,50cc機車所有人每年繳300元、150cc機車所有人每年繳450元、250cc以下機車所有人每年繳600元、250cc以上機車所有人每年繳900元,修法後,除重型機車與汽車必須要每年繳費,普通重型機車可2年繳汽燃稅1次,輕型機車更可以3年才繳稅1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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